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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就《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08-06-19   国务院规定:未经定点屠宰生猪可能追究刑责 2008-06-04  
 
 
河南南阳市联合执法查处一私屠滥宰窝点
 
文章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发布时间:2007-11-13 09:12:15
 
        119,南阳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接群众举报:该市宛城区溧河乡河庄路口处有一大型私屠滥宰窝点。

上午940分,该市商务局屠管办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畜牧等部门及宛城区屠宰管理执法人员来到举报现场时,发现该窝点有人正在出售白条肉,猪圈中圈有待宰的6头猪,院子里停有收购生猪的专用运输车辆,还有屠宰工具、刀具、锅灶、杀猪刀、肉架子等。被查现场血腥遍地,臭味扑鼻,杀猪台肮脏不堪,猪毛扔得到处都是。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时,业主李某及其丈夫张某武力阻挠执法,唆使四五个同伙一拥而上,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推搡。李某拒绝记者的采访,并踢打记者,抢夺摄像器材,态度极其蛮横。李某还手拿杀猪刀一刀割破自己的手腕,嘴里大声嚷嚷“我不活了,我不活了!”接着,她不顾腕上鲜血汩汩喷涌,迅速脱光自己衣服,撒泼威胁。执法者见状拨打110,张某及同伙逃跑。溧河派出所民警将李某带往派出所询问,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永远不再私自屠宰生猪。

据调查,李某系宛城区溧河乡河庄村人,32岁,自今年以来在自家院中私自收购、屠宰、加工、出售生猪,产品主要销往南阳市区及周边乡镇。市屠管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对其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