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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就《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08-06-19   国务院规定:未经定点屠宰生猪可能追究刑责 2008-06-04  
 
 
新疆昌吉州完成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文章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发布时间:2007-12-29 10:09:33
 
 
今年8月23日召开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猪肉品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根据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自治州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明确了昌吉州经贸委负责畜禽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屠宰管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州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州党委常委、副州长买买提·达吾提任领导小组组长,质监、农业、工商、经贸、畜牧、食药、卫生等21个部门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分设了农产品整治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新闻信息组。9月21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州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会议,自治州质监、农业、工商、卫生、食药、经贸、畜牧等七个部门的科级以上干部,昌吉州有关委办局的领导,各县市政府领导及七个部门的负责人和自治州骨干企业的负责人共2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对全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区、州的工作部署,昌吉州经贸委及时对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昌吉州畜禽屠宰定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成立了自治州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为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肉品安全、绿色消费等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各县市都召集了“放心肉店”、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国家、区、州、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学习,强化肉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督促和帮助定点屠宰企业建立了屠宰、购销检验检疫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目前,全州上下已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9月份自治州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各县(市)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签订了《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经贸委(畜禽屠宰主管部门)也都制定了《畜禽屠宰定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也都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十一”节后,及时转发《自治区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新经贸市调[2007]534号),进一步明确整治要求、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职责。
四、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解和掌握全州五县二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情况,特别是“中秋佳节”、“国庆节”、“肉孜节”三节期间商品市场肉品供应情况,9月中旬由金波副主任带队对全州23家定点屠宰厂(其中生猪8家)逐个进行了现场督查,同时抽查了酒类批发企业20家,“放心肉店”10家。“十一”节前,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买买提.达吾提亲自带领自治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组深入昌吉市园丰农贸市场、东方环宇红旗路加气站、笑厨食品有限公司、飞马财富超市、隆源超市、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解产品的保质期、进货渠道、保证安全的措施等情况,特别检查了市场上出售的肉品是否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确保各族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合的节日。为了解和掌握全州五县二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1月份,组织质监、工商、畜牧、卫生、农业、经贸等相关部门,依据区、州《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及《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对各县市开展食品安全及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看点和反馈督查意见等程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
五、加大肉品市场监测力度。一是针对节日期间肉价涨幅较大等情况,要求各县市从9月25日至“肉孜节”期间肉品价格采取每天1报制,汇总后按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经贸委市场运行调节处;每周五上报一次本县市《肉类产销监测周报表》(内容包括:定点屠宰量、收购价、肉品批发价、肉品零售价、肉品销售量),汇总后按时上报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贸易市场处。二是加大畜禽定点屠宰厂、“放心肉店”设备设施条件及酒类批发企业产品、肉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要求县市每周不少于三次安排组织人员对畜禽定点屠宰厂、“放心肉店”及酒类批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十一”节前后,各县市也都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大商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厂(场)、食品加工、酒类批发企业等进行了集中联合检查。
六、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对全州23家定点屠宰厂(重点生猪8家)、20家“放心肉店”逐个进行了验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州经贸系统出动执法检查人数累计达1000余人次,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及“放心肉店”累计512家次、检验出病猪1头(70公斤)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未发现屠宰注水猪、病死猪以及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等情况。从各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州已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畜产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
七、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成立较早的畜禽定点屠宰场(厂)普遍存在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急需更新的问题。
二是家禽定点屠宰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健全,执法过程中基本无法可依,执法难度大。
三是检疫检验仪器简陋,缺乏,对市场上的病害肉、注水肉有时无法识别。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自治区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加快完善各屠宰场(厂)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自身管理;二是组织各县市进行屠宰场(点)互查,促进屠宰企业之间相互提高;三是加强同公安、工商、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可能存在的私宰窝点;四是建立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五是加大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实现我州肉品质量各项整治指标。